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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清單: 1、《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備案表》 2、企業營業執照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管理人身份證明 4、組織機構與部門設置說明 5、房屋產權證明文件或者租賃協議(附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辦公場所地理位置圖 6、《增值性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7、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工信部ICP備案截圖)及說明; 8、《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 9、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質量管理制度等文件目錄 10、網站或者網絡客戶端應用程序基本情況介紹和功能說明 11、委托代理授權書及身份證明 辦理地點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服務中心(上海市黃浦區南京東路街道黃陂北路55號一樓1-8窗口) 設立依據: 《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2017年12月頒布第38號局令)第十六條 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向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填寫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備案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管理人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 (三)組織機構與部門設置說明; (四)辦公場所地理位置圖、房屋產權證明文件或者租賃協議(附房屋產權證明文件)原件、復印件; (五)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原件、復印件或者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說明; (六)《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 (七)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質量管理制度等文件目錄; (八)網站或者網絡客戶端應用程序基本情況介紹和功能說明; (九)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