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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報告包括:業務類別(自營節目,重播,整合等),廣播標識(用于視聽節目的北京信息網絡傳播的特殊標識)和通信方法(頻道廣播,點播 ,下載定制,輪播,數據廣播等),傳輸網絡,傳輸載體,傳輸范圍,接收終端,節目類別,綜合具體內容等; 2.《北京信息網絡廣播視聽節目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3.通過北京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業務的具體內容計劃,技術計劃,操作計劃和管理系統; 4.提供監測計劃以監測信號; 5.人員,設備和位置的證明; 6.申請人組織的基本北京信息和與業務有關的證明; 7.公司章程,營業執照,驗資證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