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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人提交電子商務項目申請;
2.根據需要審查申請人的項目申請(如有必要,會同發改委),通過后提供《外商投資經營電信業務審查意見》;
3.申請人應當向國務院或者地方商務委員會提交《外商投資經營電信業務審批意見》(根據經營區域的不同申報),設立合同和章程;
4.商務部門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5.憑《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向工信部申請《電信營業執照》;
6.工信部提供電信營業執照;
7.憑《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和《電信營業執照》向工商部門申請企業登記;
8.成功完成工商登記,提供《企業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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