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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流程
1、申請人向局行政服務窗口提交申請資料
2、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予以受理,并發出受理通知書;對不予受理的,應當向申請人者發出不予受理申請通知書,并說明理由
3、受理申請的,對申請資料交相關業務處室進行內容審核
4、審核過程中,業務處室對申請材料內容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說明理由并交行政服務窗口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5、相關業務處室將處室意見交局長或分管局長作出是否同意的行政許可決定后,及時將行政許可文書或不予許可決定交行政服務窗口,由服務窗口送達申請人。
二、辦理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需要注意什么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于收到申請材料5日內出具《行政許可申請材料補正通知書》,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按照要求交齊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行政許可申請,并于收到全部補正材料5日內出具《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 |

